潍坊四中2015年高中招生录取实施方案
潍坊四中2015年高中招生录取
实施方案
根据潍坊市教育局《2015年潍坊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潍教办字【2015】8号)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为做好2015年我校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潍坊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潍教办字【2015】8号),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学生和家长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今年的高中招生工作,保障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评价和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2、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发展能力,健全人格,发展个性;坚持统筹兼顾,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工作机构
为了保证我校2015年高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
1、高中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校2015年高中招生的组织、协调、调度。
组 长:韩忠玉
副组长:韩文奎、蔡善勤、樊继昌、王淑成
2、高中招生录取认定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方案、推荐生的认定标准和办法、录取的标准和办法及相应的招生政策,解决招生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主 任:韩忠玉
副主任:韩文奎
成 员:王科全、孟文健、张福亮、巨 静、张军栋、
冯伟丽、周 莹、张 亮(纪检)、陈序尧(社会人士)、王明峰(社会人士)、王涌(家长)
3、招生办公室(咨询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事务及招生咨询事宜。
主任:王科全
成员:孟文健、张福亮、巨静、张军栋、冯伟丽、周莹
咨询电话:2283602 或 7606722
四、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普通生 |
艺体生 |
总计 |
其中 | |
指标生 |
推荐生 | |||
1420 |
80 |
1500 |
900 |
不超过75人 |
招生范围:坊子区
我校是潍坊市五星级学校,经市教育局批准,今年继续面向坊子区及中心市区招收信息技术和机器人特长生,计划招收50人,包含在普通生计划内。详见附件1:潍坊四中2015年五星级学校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
五、报名
考生报名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进行,报考我校的初中毕业生,在网络报名后需到我校现场确认。
1.网络报名。 4月25日 -27日,每天8:00至22:00为网络报名时间。考生可在网络报名时间内登录我校网站(www.wfsizhong.com),进行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及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并上传学生本人电子照片。填报并核实无误后,通过网络报名系统打印出《2015年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核实报名科目、报考类别、志愿学校等信息无误并经监护人签字后,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我校现场确认并由考生本人签字。考生必须在 4月27日 22:00前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出网上报名登记表。
2.现场确认。4月27-29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2:00—17:00为现场确认时间。现场确认时不能再更改志愿。考生到我校教导处进行现场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2)户口簿;(3)报名登记表;(4)报名考试费。
3.关于坊子区外初中学生的报考
(1)户籍在坊子区而在潍坊市其他区就读、报考我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持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与户口一致)、就读初中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于4月16日—18日到市教育局教育惠民服务中心审核报名资格,通过审核后,在网络报名时间内通过网络报名系统报名,并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我校现场确认。
(2)户籍在坊子区而在潍坊市其它县市就读、报考我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持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与户口一致)、就读学校和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于4月16日—18日到市教育局教育惠民服务中心审核报名资格,通过审核后,在网络报名时间内通过网络报名系统报名,并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我校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同时提供由所在初中学校和原就读县市出具的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等课程的考试(考查)证明,报名结束后由我校汇总后报市教科院。在潍坊市各县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可参加原就读县市区组织的实验操作技能、体育与健康科目的考试;在各县市参加实验操作技能、体育与健康、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等科目考试取得的成绩,须经原就读县市教育局出具书面证明并经分管局长签字后方可有效(信息技术科目须同时提供“山东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证明须于5月25日前报市教科院。其在初中阶段取得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及标志性成果等相关支撑材料,须经就读学校及所在县市教育部门出具书面证明(学校证明须经校长签字)方可有效。以上证明须于5月25日前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3)在潍坊市外初中学校就读、户籍在坊子区,或户籍在潍坊市以外、因监护人在坊子区务工、投资经商等原因申请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潍坊市以外初中毕业生,须经市教育局审核报名资格后方可填报。携带户口簿、就读学校和县市区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户籍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证明、相应的监护人在市区工作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一年以上的劳动用工合同)、居住证明(房产证或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暂住证(或居住证),于4月16日—18日到市教育局教育惠民服务中心审核报名资格,通过审核后,在网络报名时间内通过网络报名系统报名,并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我校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同时提供由所在初中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等课程的考试(考查)证明,报名结束后由我校汇总后报市教科院。在潍坊市外初中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均须报名参加我市所有规定考试科目(包括文化课考试科目、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共12科)的学业水平考试;不参加的,不得录取。报考我校的学生必须参加坊子区统一组织的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由坊子区教育局确定考试地点。其信息技术科目成绩的认定,须由考生提供“山东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5月25日前由我校汇总后交市教科院。学生到我校现场确认时,须同时提交在初中阶段取得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类标志性成果原始材料及每学期的学业成绩,且须经原就读学校及所在地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我校汇总后于5月8日前报区教育局,由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委员会组织认定其综合素质等级并在学校网站公示。未提供相关材料的,综合素质等级最高认定为C等。
4、其他类别考生报名时间、地点:
(1)艺体特长生(音乐、美术、体育)专业考试:
报名时间:4月13日—16日。
测试时间:4月18日(周六)。
(2)信息技术和机器人特长生测试:
报名时间:4月13日—15日。
测试时间:4月19日(周日)。
(3)报名地点:潍坊四中教导处(坊子新区崇文街79号)
六、考试与评价
1、学科考试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全市学业水平考试,其考试成绩用等级表达,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到我校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6月12日—15日。
时 间 |
上 午 |
下 午 |
6月12日 (星期五) |
语文(8:30-10:30) |
物理(14:00-15:30) 思想品德(16:30-17:30) |
6月13日 (星期六) |
数学(8:30-10:30) |
化学(14:00-15:30) 历史(16:30-17:30) |
6月14日 (星期日) |
英语(8:30-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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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 (星期一) |
地理(8:30-9:30) 生物(10:3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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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等的考试与考查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负责。
七、录取标准
(一)录取的基本依据和必备条件
录取的基本依据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及综合素质等级。
录取的必备条件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为C等及以上等级。
(二)推荐录取
详见附件2:潍坊四中2015年招收推荐学生实施办法
(三)综合录取
先录取指标生,再录取普通生。
录取指标生,按照初中学校所分配的名额,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综合素质等级择优录取。享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其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实验操作技能中最低一科提高一个等级(如为A等则不再提高)后达到普通生录取标准的,可录取为指标生,否则指标生计划调出,一并做为我校的普通生招生计划。
录取剩余普通生,依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及考生综合素质等级择优录取。
1、录取时先看语数英综组合,再看理化体组合,后看政史地生实组合,三个组合结合录取。
2、录取时,将各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综合素质等级分为三个组合结合录取,分别是:综合素质等级与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等级为第一组合(简称“语数英综”),组合内等值互换;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等级与物理、化学两门学科等级为第二组合(简称“物化体”),组合内等值互换;实验操作技能等级与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四门学科等级为第三组合(简称“政史地生实”),组合内等值互换。如:语文A、数学B、英语C、综合素质B可等值于语文B、数学B、英语B、综合素质B;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等级可等值对待,如物理A、化学C、体育B可等值于物理B、化学B、体育B,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实验操作技能等级可等值对待,如:生物C、思想品德A、历史B、地理B、实验B可等值于生物B、思想品德B、历史B、地理B、实验B。
3、录取办法:(1)根据政史地生实组合划定录取计划的160%左右(以最接近的比例为准,下同),再根据理化体组合划定录取计划的120%左右,最后根据语数英综组合划定录取计划的80%左右,确定三个组合的录取等级。
(2)将以上确定的录取等级按照以下顺序调整,达到调整后等级的予以录取,录满剩余计划为止。
①根据录取办法(1)确定三个组合的录取等级,提高语数英综组合一个等级,保持理化体组合不变,降低政史地生实组合一个等级。
②根据录取办法(1)确定三个组合的录取等级,保持语数英综组合不变,提高理化体组合一个等级,降低政史地生实组合一个等级。
③根据录取办法(1)确定三个组合的录取等级,降低语数英综组合一个等级,保持理化体组合不变,提高政史地生实组合一个等级。
④根据录取办法(1)确定三个组合的录取等级,提高语数英综组合一个等级,降低理化体组合一个等级,保持政史地生实组合等级不变。
⑤根据录取办法(1)确定三个组合的录取等级,降低语数英综组合一个等级,提高理化体组合一个等级,保持政史地生实组合等级不变。
⑥根据录取办法(1)确定三个组合的录取等级,保持语数英综组合不变,降低理化体组合一个等级,提高政史地生实组合一个等级。
⑦若以上录取还没完成录取计划,再按录取办法(2)顺序分别提高两个等级和降低两等级录取。
4、因各组合等级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数学、英语、语文、综合素质、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实验学科顺序依次录取,优先录取等级高的,录满计划为止。
(四)音体美特长录取
1、报考我校的艺体特长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测试成绩分A、B两个等级,A等为合格,发放专业合格证;B等为不合格。
2、根据计划数按一定比例确定取得专业资格的人数,录取时取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按计划数依据艺体特长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等级,确定艺体特长生。
3、今年高中招生对艺体特长生设置相应的文化课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底线,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要求方可录取。艺体特长生的文化课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底线如下:语数英综 4C ,物化体 3C ,政史地生实 5C 。从明年起,逐年提高底线标准。
4、如果艺体特长生按计划录取不满,将调整缺额计划转为普通生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