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四中2021年高中录取工作实行学校录取、区教体局审核、市教育局监督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省、市《2021年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潍教办字〔2021〕6号)和我校《潍坊四中 2021年高中招生录取实施方案》,由学校招生录取委员会集体操作,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按特殊才能学生、指标生、普通生的顺序,择优录取。各组合等级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数学、英语、语文、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学科顺序依次录取,优先录取等级高的,录满计划为止。对符合条件的特殊考生,按规定提高相关科目的一个等级后参与录取。 为维护教育公平,避免出现初中学校之间指标生录取标准差距过大的问题,根据省、市文件相关要求,我校继续设置了指标生录取条件下限,具体要求是:享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其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实验操作五门学科中等级最低的一科提高一个等级(如全为A等,则不再提高)后达到普通生录取标准的,可录取为指标生。凡按指标生录取标准不能完成指标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其剩余的指标生计划统一调出,纳入普通生招生计划。 根据潍坊市有关文件要求及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录取的基本依据是: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录取的必备条件: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科目考试(或考查)并获得等级;信息技术为C等及以上等级,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有一科或一科以上科目缺考的(符合相应条件,准予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科目免考的除外),不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录取时把各科成绩分为三个组合:综合素质等级与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等级等值对待;体育与健康与物理、化学两门学科等级等值对待;实验操作与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四门学科等级等值对待。 具体录取标准如下: 一、普通生 自然科学学科特殊才能学生,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第三组合(政史地生实组合)最低一科提高一个等级后须达到我校当年的普通生录取标准,并且按照指标生录取。 (一)指标生 1.尚文中学录取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录取为指标生: (1)语数英综合达到1A3B等级,物化体达到3B等级,政史地生实达到5B等级; (2)语数英综合达到2A2B等级,物化体达到3B等级,政史地生实达到3B2C等级; (3)语数英综合达到3A1B等级,物化体达到2B1C等级,政史地生实达到4B1C等级。 2.崇文中学录取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录取为指标生: (1)语数英综合达到1A3B等级,物化体达到3B等级,政史地生实达到5B等级; (2)语数英综合达到2A2B等级,物化体达到2B1C等级,政史地生实达到2B3C等级。 3.九龙中学录取标准: 政史地生实组合中等级最低的一科提高一个等级后达到普通生录取标准的,录取为指标生。 4.南流中学录取标准: 政史地生实组合中等级最低的一科提高一个等级后达到普通生录取标准的,录取为指标生。 5.黄旗堡中学录取标准: 政史地生实组合中等级最低的一科提高一个等级后达到普通生录取标准的,录取为指标生。 6.北海中学录取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录取为指标生: (1)语数英综合达到3B1C等级,物化体达到3B等级,政史地生实达到3B2C等级; (2)语数英综合达到1A3B等级,物化体达到2B1C等级,政史地生实达到4B1C等级。 7.盛华学校录取标准: 政史地生实组合中等级最低的一科提高一个等级后达到普通生录取标准的,录取为指标生。 8.工业区实验学校录取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录取为指标生: (1)语数英综合达到3B1C等级,物化体达到1B2C等级,政史地生实达到3B2C等级; (2)语数英综合达到4B等级,物化体达到2B1C等级,政史地生实达到5C等级; (3)语数英综合达到3B1C等级,物化体达到1A2B等级,政史地生实达到2B3C等级; (4)语数英综合达到3B1C等级,物化体达到3B等级,政史地生实达到2B3C等级,且数学等级为B等及以上。 9.弘信学校录取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者,录取为指标生: 语数英综合达到2A2B等级,物化体达到2A1B等级,政史地生实达到1A4B等级。 (二)剩余普通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录取为普通生: 1.语数英综合达到3B1C等级,物化体达到1B2C等级,政史地生实达到4C1D等级; 2.语数英综合达到4B等级,物化体达到3C等级,政史地生实达到4C1D等级; 3.语数英综合达到3B1C等级,物化体达到3C等级,政史地生实达到5C等级; 4.语数英综合达到3B1C等级,物化体达到2C1D等级,政史地生实达到2B3C等级; 5.语数英综合达到2B2C等级,物化体达到2A1B等级,政史地生实达到3A2B等级。 二、特殊才能学生 (一)信息技术和机器人特殊才能学生 信息技术和机器人特殊才能学生,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第三组合(政史地生实组合)最低一科提高一个等级后须达到我校当年的普通生录取标准,且信息技术考试等级必须达到A等。 政史地生实组合中等级最低的一科提高一个等级后达到普通生录取标准且信息技术考试等级达到A等的,录取为信息技术和机器人特殊才能学生。 (二)艺体特殊才能学生 艺体特长生设置相应的文化课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底线如下:语数英综平均4C,物化体平均3C,政史地生实平均5C(第一组合可降低一个等级而提高第二或第三组合的一个等级;第二组合可降低一个等级提高第三个组合的一个等级;第二、第三组合不能降低一个等级提高前面组合的一个等级),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底线方可录取。 1.音乐特长生 专业合格的考生,录取时按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等级择优录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录取为音乐特长生: (1)语数英综合达到2B2C等级,物化体达到2B1C等级,政史地生实达到1B4C等级; (2)语数英综合达到3B1C等级,物化体达到1B2C等级,政史地生实达到2B3C等级; (3)语数英综合达到3B1C等级,物化体达到2B1C等级,政史地生实达到4C1D等级。 2.体育特长生 专业合格的考生,录取时按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等级择优录取。 符合下列条件者,录取为体育特长生: 语数英综合达到2B2C等级,物化体达到2B1C等级,政史地生实达到1B4C等级。 3.美术生 专业合格的考生,录取时按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等级择优录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录取为美术特长生: (1)语数英综合达到2B2C等级,物化体达到2B1C等级,政史地生实达到5C等级; (2)语数英综合达到3B1C等级,物化体达到3C等级,政史地生实达到5C等级; (3)语数英综合达到2B2C等级,物化体达到1B2C等级,政史地生实达到3B2C等级; (4)语数英综合达到2B2C等级,物化体达到1B2C等级,政史地生实达到1B4C等级,且数学、英语、语文为C等及以上,且物理为C等及以上。
咨询电话:0536-7602058 15054405857(张老师)
潍坊四中 2021年 7月14日
|